PPP专栏

PPP中地方政府违约问题或将解决

时间:2016/11/29 20:28:55  作者:周明  来源:原创  查看:39  评论:0

2016年11月28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,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,不得以政府换届、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,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,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
我们认为,制约PPP发展的地方政府违约问题已经受到高层关注,为问题解决创造了条件。前段时间在财政部《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》(草案)中曾提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,但在最终文件中被删除了。看来,政府一直在想办法解决。(财政部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在PPP中的违约失信问题,在《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》(草案)提出了地方政府不履约时的扣款机制,但是在后来被删除。

 

信用问题

 

地方政府信用问题是制约PPP发展的阻碍之一。企业担心PPP项目执行会受领导换届影响。PPP项目期限一般都很长,由于信息不对称,社会资本对PPP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及政府的信用心存戒备,尤其担心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的政府换届风险,特别是基层政府领导的流动性相对较大,很多项目参与方担心项目会因领导换届而缺乏应有的利益保障,经常出现“三思而不行”的现象。

地方政府违约主要是原来有协议约定,后面会更改协议条款,严重的是政府会直接终止协议,推倒重来。而且更改协议的不少,南方某市的地铁项目,就更改协议。西部某污水厂一直没有付应付账款,社会资本只能终止。

地方政府违约不仅反映在PPP项目中,也反映在其他各类合同的执行之中,解决地方政府违约是一项系统性且十分艰巨的任务。

PPP项目中,地方政府违约原因十分复杂,比如前期运作留下的隐患使政府在项目中损失巨大,履约受到各方面的压力,再比如前届政府签订的合同有了业绩,下届政府不愿埋单等等。要做到政府履约,应该从问题本身开始,加强PPP项目的前期工作,为履约创造条件;其次才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监管。

 

有利方面

 

《意见》的出台将提高社会资本对PPP项目的热情,尤其是民营资本。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程度低,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PPP这种长期合同的政府履约信心不足,现在这个问题走上解决通道了,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来参与PPP。

  《意见》中要求因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,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,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。

  《意见》中提出对因政府违约等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等情形,进一步完善赔偿、投诉和救济机制,畅通投诉和救济渠道。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,建立政务失信记录,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,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。

 从眼前来看,地方政府信用问题是PPP发展的重大阻碍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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