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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!

时间:2016/12/5 8:13:46  作者:周明  来源:原创  查看:100  评论:0

日前,义乌市审计局出台了《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实施细则》,该细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为目标,突出体现了以下几个特征。

 
 
 

降风险。

降项目安排风险,采用编制年初计划的方式确定全年结算审计项目,并逐步调减造价审计规模,提高抽查复审比例;

降廉政建设风险,采用“随机抽签、兼顾公平”的方式分配项目,同时从选公司转变到选人,采用“单位申请、择优确定”的方式确定主审人员;

降审计质量风险,通过审计重点确定、初稿提交、争议问题解决、初稿和终稿差异原因分析、质量复核等重点环节把控,来提高审计质量。

 
 

明责任。

明确投资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,投资科负责项目计划编制和审理工作,投资中心负责具体项目实施;

明确审计组和协审之间的职责,协审对工程量和价的计算结果准确性负责,审计组负责对协审提交的争议问题进行解决;

明确审理和审计组之间的责任,审计组为审计质量第一责任人,后续审理人员对审理内容正确性负责。

 
 

提效率。

限时完成。根据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,确定计划完成时间。同时建立初稿的限时提交、汇报和考核制度,分级限时。建立争议问题解决的分级限时办结制度,依次由组长、中心负责人、投资科和局分管领导限时解决。不能办结的依次移交后续人员办理;

突出重点。以经得起司法鉴定为出发点,简化文书流转等程序性工作,突出审计质量的“四级”把控。

 
 

求规范。

规范协审。修订完善《协审工作操作指南》,同时采用“互联网+”技术,开发投资审计监督管理系统,将全部过程性资料在系统中进行流转,实现痕迹化管理;

规范过程,对实施过程中的询价、现场查看、审计询证、移送、投资文书流转、考核以及归档进行了规范;

规范审理。将投资科和中心之间的交叉复核作为审计过程中质量把关的重点,同时明确各环节之间的审理内容和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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